标题 | 2017年北京服装学院第二次招聘公告 | |||||||||||||||||||||
内容 | 北京服装学院于1959年2月建校,是我国第一所以服装命名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依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恪守工作纪律,身心健康; 3、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敬业、奉献和团队精神,实事求是,踏实肯干; 4、具备履行应聘岗位所需的学科背景、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 5、具有北京市户口。 二、需求岗位
三、招聘程序 1、制定招聘工作计划。 2、发布招聘信息,征集人才信息。 3、资格审查。所属部门将符合条件的初选人员名单报人事处进行审核。人事处负责对应聘人员的简历进行初步筛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并转交相关部门进行初试。 4、部门初试。所属部门招聘小组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初试,初试对于不同岗位采取不同的方式,一般采取笔试、面试、试讲、能力测试等多种方式进行,具体方式以基层单位公告为准,届时我们将及时通知应聘者。 5、学校复试。学校统一组织笔试、专家评审及面试工作,笔试围绕岗位需求,突出行业、专业和岗位特点进行分类命题;笔试结束后,进行面试答辩,学校依据考生笔试、专家评审和面试表现等综合情况确定拟聘人员。 6、身体检查。安排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2005]1号)执行。 7、阅档复查。通过阅档等形式对拟聘人员的基本情况和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8、确定聘用人选并公示。根据复核和体检结果,经学校研究确定最终聘用结果,并进行公示。 9、签定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四、报名办法 请登录北京服装学院招聘系统(网址:www.edu.cn/bift)录入个人信息。简历截止日期为2017年7月6日。 联系人:相洪贵 联系电话:64288353 北京服装学院人事处 2017年6月28日 |
|||||||||||||||||||||
随便看 |
|
在线学习网考试资料包含高考、自考、专升本考试、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企业人才招聘、银行招聘、教师招聘、农村信用社招聘、各类资格证书考试等各类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