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笔试成绩(见附件) 二、资格审核 (一)资格审核分数线:笔试成绩55分及以上的考生进入现场资格审核阶段。 (二)资格审核时间:2017年7月11日(周二)上午9:30至11:30,下午2:30至5:00。 (三)资格审核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5号博大大厦A307室。 (四)资格审核须携带的材料: 1.户口簿原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集体户口须持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首页复印件并加盖存档单位公章;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具备相应学位的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笔试准考证1份(含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五)特别提示 1.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或现场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请凭借身份证和准考证从荣华中路15号博大大厦南门进入。 3.建议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出行。 三、面试通知发布 请考生于2017年7月18日登陆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网站查询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 咨询电话:010-67880279、67880344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2017年7月4日 附件:笔试成绩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