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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温州市鹿城区环境保护局拟招聘编外临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环境管理所(环境监察中队)协管员3名,协助从事环境执法工作。 二、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温州市鹿城区户籍,现居住地温州市鹿城区;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72年7月6日以后出生); (五)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具有环保专业学历或行政执法部门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每日上午8:30-11:45,下午2:30-6:00。 (二)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区环境保护局(车站大道554号泰安大厦C幢七楼)712办公室。 (三)报名时携带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2张。 四、招聘方式 经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经面试择优试用,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五、待遇 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工资、福利待遇参照鹿城区临时聘用人员待遇执行,有“五险”。具体面议。 六、其他 本次编外用工招聘工作咨询电话:88362870、88360018;投诉举报电话:88365789。 温州市鹿城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7月5日 下载附件:温州市鹿城区环境保护局编外临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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