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因工作需要,决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本市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包括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 二、选调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认真细致,组织纪律观念、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历年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水利水电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等专业。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13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四)具有相关工程工作经验2年以上(包括未进入事业编制的工作经验),同时符合《关于印发<慈溪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办法(试行)>的通知》(慈委组〔2015〕24号)规定的其它流动条件。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于7月13日至14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00)到市新城河区块改造建设指挥部(慈溪市开发大道1488号,蓝海湾商务楼三楼)307室报名。报名时递交以下材料: 1.《慈溪市新城河区块改造建设指挥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须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 2.本人身份证、毕业(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相关工作证明; 4.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1张。 报名时接受现场资格审核,确定拟参加考试人员。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不足选调计划2倍的,取消选调指标。 (二)考试和考察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法,时间另行通知,满分为100分制,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度和气质仪表等。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考察主要了解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表现、身体状况等情况。 (三)公示和选调 考察后,经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对象,并在慈溪人才网公示五个工作日。符合条件并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它事项 若经考试或考察确无合适人选选调到市新城河区块改造建设指挥部,可取消本次选调计划。联系电话:63980170。 慈溪市新城河区块改造建设指挥部 2017年7月6日 附件:慈溪市新城河区块改造建设指挥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