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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17年4月公开招聘常设岗位教师体检工作已结束。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的有关规定,现将体检合格人员信息及考察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合格人员信息(见附件1)。 二、考察安排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区教育局于2017年9月22日前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考察合格的报区人力资源局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将办理聘用备案手续。自动放弃考察资格的考生,应向招聘单位提交有本人签名的书面放弃声明。考生在考察工作中应如实申报本人的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请体检合格的考生于8月25日后到报考学校(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考学校通知)领取商调函。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2017年7月7日 附件: 体检合格人员信息 考生须提交的材料清单及有关要求 商调(录用)人员审查表 拟聘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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