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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要求,经过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经审核,拟聘用刘莹等1位同志,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梅州市梅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梅州市梅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不予以受理。 公示时间:2017年7月10日——7月18日 监督电话:0753-2196962(区人社局) 0753-2196610(区卫计局) 拟聘用人员名单:刘莹 梅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梅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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