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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条件 报考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的考生须为2016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至当年8月31日),未婚,其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列入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编制,“计划性质”为“直招士官生”。 招生办法 1.志愿填报:2016年高考志愿填报有效期内,在专科提前批第一志愿填报。 2.体检和政审:由考生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按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规定》(参动〔2010〕9号)的办法,在7月10日前(若有变动,以军区、试点院校通知为准)按1:3比例组织进行体检和政审。 3.面试:招收部队于8月10日前会同兵役机关、试点院校组织面试。主要通过目测和交谈,依据《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招生面试表》进行评价,结论为合格和不合格。 4.录取:体检、政审和面试合格名单,由省级兵役机关及时送达省级招办。省级招办在相关考生电子信息中标注合格标志,作为网上录取依据,在第一志愿报考院校相关专业的上线考生中,依据考生分数,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20%投档,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优秀学生干部优先录取。 备注 1.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教学、淘汰、毕业、入伍办理、任命和待遇可咨询我院招生办或查询我院招生网。 2.考生填报志愿时可同时填报我院高职(专科)普通批次第一志愿,专科提前批未能录取的考生,可录取到我院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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