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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检验检疫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2017年3月28日发布)规定的程序,宁波检验检疫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已进入择优聘用程序。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结果,在合格人员中,经招聘用人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下列14位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名单如下: 2017年宁波检验检疫系统所属事业单位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二) 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2、对上述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检验检疫局人事处和监审室反映。 联系电话:人事处0574—87021733,联系人:张老师; 监审室0574—87021030,联系人:李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检验检疫局 2017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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