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新余市国资委招聘外派专职监事公告 |
内容 | 为深化我市国资国企改革,完善国有企业出资人监督,不断加强外派监事会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市国资委授权,由新余市国盛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国盛资产经营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外派专职监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及职责 ㈠招聘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外派专职监事6名。 ㈡主要职责 1.参与拟定监事会监督检查方案; 2.参加监事会实地监督检查工作; 3.参与起草、审定监事会监督检查报告; 4.完成监事会主席交办的事项; 5.完成市国资委交办的工作。 二、应聘的条件和资格 ㈠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合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2.具有专科及以上财会、金融、审计类专业学历,财务管理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年龄48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审计等专业知识; 3.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和文字撰写能力,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并具备独立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㈡资格条件 具有初级及以上会计或审计专业技术职称;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者优先。 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因违法违纪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私企辞退(解除聘用合同)、开除的; 4.违反综合治理、计划生育以及存在个人诚信不良记录情况的; 5.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三、公开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由市国资委授权市国盛资产经营公司作为招聘主体,通过发布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和程序,择优聘用。 ㈠发布招聘公告。在新余人才网、新余日报和市国资委网站等媒体发布公开招聘公告,连续发布10个工作日。 ㈡个人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报名。 ㈢资格审查。经审查,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未达到3:1的比例,则相应调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另行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 ㈣组织考试。此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财务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财会、审计以及企业经营管理等专业知识。 笔试卷面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在新余人才网、市国资委网站进行公布。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考试成绩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人际交往、应变能力、语言表达和举止仪表等。面试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㈤组织考察。根据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如末位综合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考察对象。 ㈥体检。对考察合格的应聘者,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按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由市国资委组织到医院进行体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㈦审核决定。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由市国资委党委集体讨论决定拟聘用人选,对应聘者不适合岗位要求的,将录取少于6位应聘者进入试用期。 ㈧公示。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综合考虑笔试、面试、考察等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新余人才网和市国资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不合格者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㈨聘用。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反映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确定为聘用人选,由市国盛资产经营公司与其签订聘用协议,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并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签订正式合同,合同三年一签。薪酬待遇、交纳“五险”费用等标准以聘用合同为准。经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报到的,视为放弃本次应聘。 四、聘用人员待遇 ㈠外派监事会专职监事分设初级、中级、高级三个薪酬档次,其薪酬组成由基本工资、职称工资、考核工资组成。其中:1.基本工资为2000元/月;2.职称工资分为三档:一档是初级职称:500元/月;二档是中级职称:1000元/月;三档是高级职称:1500元-1800元/月。3.考核工资为500元/月;每年按照规定考核后,再予发放。考核结果为优秀发放全额;合格发放80%;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并按照合同约定予以辞退。 上述人员职称工资从市国盛资产经营公司聘任之日起计发,注册会计师按高级职称档次计发。 ㈡聘用人员交纳“五险”费用标准按新余市社保“五险”最低缴费基数缴纳。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㈠报名时间:2017年7月10日- 7月21日。 ㈡报名地点:市国资委205室(北湖西路55号) ㈢报名要求: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递交以下证件、资料: 1.《报名表》一式二份;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4张;5.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办开具的综治、计生证明;6.银行开具的征信记录。 上述资料复印件留市国盛资产经营公司备查,不予退回。 ㈣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 六、其他事项 ㈠本公告由市国盛资产经营公司负责解释。 ㈡咨询电话:6427809 6442487 市国盛资产经营公司 2017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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