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深圳市福田区委政法委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福田区委政法委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普通工作人员(劳务派遣人员)1名(详见附件1《福田区委政法委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政治思想好,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四)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 (七)有党政工作经历者优先。 (八)根据有关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受限于其他任职年限或合同规定的; 4、因敏感岗位处于保密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请报名人员于8月2日(周三)前将《报名表》和本人就学、工作期间在各类报纸、杂志、期刊、网站等公开发表的论文、文章,或者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稿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fw@szft.gov.cn。 2、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8月3日(周四)上午9: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报名地点: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委大楼2015房; 联系人:胡女士,咨询电话:0755-83931207。 (二)所需材料 1、《福田区委政法委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证件照; 3、身份证或户口本; 4、学历、学位证书; 5、本人就学、工作期间在各类报纸、杂志、期刊、网站等公开发表的论文、文章,或者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稿。 上述材料中各类证件、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其他材料提交原件。 (三)注意事项 1、到报名截止时间材料不齐全的,视为不合格。 2、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3、报考人员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二、组织笔试和面试 经资格初审合格者通知参加统一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占40%,面试占60%,根据考试成绩,确定拟考察人选。 四、组织考察 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察。 五、确定人选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招聘人选。 六、公告结果 在福田区政府在线公布招聘结果。 七、工资待遇 根据市、区相关文件执行,年度总额10.5万以内。 福田区委政法委 2017年7月17日 附件: 1、福田区委政法委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表 2、福田区委政法委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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