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宜宾市屏山县事业单位入闱体检的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体检有关事项公告 | ||||||||||||||||||||||||||||||||||||||||||||||||||||||||||||||||||||||||||||||||||||||||||||||||||||||||||||||||||||||||||||||||||||||||||||||||||||||||||||||||||||||||||||||||||||||||||
内容 | 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16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宜宾市事业单位2017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 现将两次公开考试招聘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岗位入闱体检的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 入闱体检的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到屏山县人社局公务员事业人员管理考核股(屏山新县城行政中心1号楼A0305室)审查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领取体检通知书。具体的体检人员名单详见《屏山县事业单位2016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入闱体检的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名单》(附件1)、《屏山县事业单位2017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入闱体检的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名单》(附件2)。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凭证书办理体检手续的,视为自动弃权,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二、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体检时间:2017年8月1日(星期二)早上7:30 集中地点:宜宾市屏山新县城行政中心一楼大厅 三、注意事项 1.体检人员应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黑色签字笔一支及体检费220元。 2.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所有考生必须服从指挥,遵守体检秩序,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脱离体检队列。 4.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须知 一、体检前2-3日以清淡饮食为主;不吃高脂肪性及油炸性食物;禁食血制品及含铁过大的食物(如猪血、海带、菠菜等) 二、体检前一日请勿饮酒;晚上22:00后到体检前不再进食(包括喝水)、空腹参加体检;避免过劳。 三、空腹检测项目(如:抽血、腹部B超)检查完毕方可进食。 四、女性受检者妇科常规检查前应排空小便;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五、做子宫(含附件)、膀胱、前列腺B超检查者,尽可能不排晨尿,如已排晨尿或尿量偏少时需补水至膀胱充盈状态后作检查。 六、体检当日不要穿过于复杂的服装,女士不要穿连裤袜,连衣裙。 七、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哮喘等患者,请将平日服用的药物携带备用。 八、体检时请勿佩戴金属饰物或携带贵重物品,以免影响检查或丢失。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14日 附件: 1.《屏山县事业单位2016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入闱体检的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名单》
2.《屏山县事业单位2017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入闱体检的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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