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湖州市吴兴区国土分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我单位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3人。 二、招聘条件 1.在湖州市有居住地,年龄40周岁(1977年1 月 1日以后出生)以下,身体健康; 2.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在2016年7月30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 3.招聘岗位属一线执法监察类,需经常在外巡查、执法; 4.办公地点:分别是吴兴区国土分局机关、高新区国土分局和妙西镇国土所。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7月24日—7月28日;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请自行下载打印);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本人近期彩色一寸免冠证件照1张。 报名地点:湖州市吴兴区区府路1119号吴兴区国土分局304办公室。联系人:吴丹 联系电话:2536854;13185277570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吴兴区国土分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进入面试。 (三)考试 面试: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用,以考评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 四、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参照《湖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按面试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参照《湖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批准雇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拟招聘人员我局批准后,首聘劳动合同期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关系;胜任工作者,合同期满后,双方愿意续约的,可续签劳动合同。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吴兴区国土分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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