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贵州汇川区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
内容 | 为拓宽选人视野,引进竞争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并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60名。现发布简章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工作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此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增人员60名。具体招聘单位及职位见《汇川区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17年及以前毕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乡镇卫生院部分职位放宽至中专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户籍不限。 2、定向招聘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及其未婚子女的职位,报考人员必须是汇川区户籍或生源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7日-1999年8月6日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人员、或者具有职位对应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6年8月7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能够在事业单位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2014年度以来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招录的在任公务员、或新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人员、或在今年的公务员招录和其它事业单位招聘中已经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 3、截止2017年8月6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三年)未满的; 4、截止2017年8月6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7届毕业生; 5、汇川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身份以外的在职在编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7、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或2016年以来在遵义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考试违纪成绩被记“0”分的,或在遵义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9、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10、不能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它资格条件资料等原件的(有效资格条件资料:资格证书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印发的任职资格文件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九、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 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规定进行。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复查报考资格条件(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须通过教育部学历证书网站对考生学历证书进行核实验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的,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报经区招聘办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cqrs.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区招聘办按规定进行调查。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审批 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十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均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0851-28651559,0851-28216512(招聘简章政策咨询) 0851-23163875(报名操作技术咨询) 监督电话:0851-28397767 十三、本《招聘简章》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提交遵义市事业单位招考领导小组裁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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