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宁波市江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招聘招商工作人员简章 |
内容 | 为进一步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加强招商队伍建设,宁波市江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招商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岗位人员。 二、招聘岗位基本要求及条件 ![]()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28日-8月4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江北区槐树路108号-6(江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四楼404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请下载并填写好《江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招聘招商工作人员报名表》,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或劳动合同、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以及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其中1张贴在报名表上,1张贴在准考证上)到规定地点报名。 四、招聘流程 本次公开招聘将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时间:8月12日上午9:00-11:00。 地点:宁波经贸人才市场(江北区槐树路88号)。报考人员携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考察综合基础知识以及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各招考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取按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名单,(如报名人数低于招聘人数的3倍,按实际报名人数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 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资格。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各招考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取按岗位招聘人数1:1进入考察。 3、体检 面试环节后,进入考察的人员,同时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执行。 4、公示、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期综合表现,经体检、政审合格,确定拟聘用人选。如无合适人选的,取消岗位招聘,拟聘用者公示3天,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人员待遇 1、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 2、招商人员实行年薪制,具体标准参照区人社局等部门制定的全区招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3、被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聘,一年一考核。 六、相关说明 1、应聘者需认真填写《江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招聘招商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对其提供的应聘资料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取消录用资格,由此导致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2、在各招聘环节中,我们会及时通知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者;对未能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者,将不再发布通知。经审核符合条件者,我单位将与应聘者联系,请保持通讯畅通。 3、本招聘简章由江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赵勇,联系电话:87652958,87660759。 宁波市江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7月26日 附件:江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招聘招商工作人员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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