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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7年泰顺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的有关规定,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同分的,则一并列为体检对象)的办法,现将体检对象名单予以公布。请体检对象于2017年8月1日(上班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如委托他人领取的,请携带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科(县政府综合大楼522办公室)领取《体检通知书》,体检时间、地点详见《体检通知书》,不再另行通知。 如有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资格的,请于7月31日(上班时间)到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科进行书面确认,以便安排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27日 附件:2017年泰顺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对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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