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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7贵阳市南明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内容
    为加强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增强单位活力,满足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贵阳市南明区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在南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南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0 名,其中管理人员 62名,专业技术人员8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贵阳市南明区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本次招聘设a、b两种岗位类别,其中,a类为管理人员岗位,b类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2.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限截止2017年8月2日已办理退役手续且户籍所在地为贵阳市辖区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高校学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
    3.定向招聘“基层项目服务人员”的岗位,限截止2017年8月2日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阳市服务满两年及以上且仍在岗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由贵阳市统一选派的“一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五类人员报考。已被机关事业单位录取的基层项目人员,不得再报考该岗位。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9年8月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6年8月3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考岗位明确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
    招聘岗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指的是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义务兵在军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校期间(指入学至毕业证颁发前)的社会实践和其他就业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2017年8月2日。
    十二、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在“南明区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考生的成绩折算、汇总以及体检和政审结果进行审核把关无误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结果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及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三、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纪律监督
    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回避规定的公开招聘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851—85820022(南明区监察局)
    政策咨询电话:0851—85860911(区招聘工作办公室)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一览表》。
    网上报名、缴费及准考证打印等技术咨询电话:0851—85287506(贵阳市人才服务中心、贵阳市人力资源市场)。
    (二)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贵阳人力资源网”和“南明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四)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五)凡通过公开招聘方式进入我区工作的人员,须在我区服务满3年及以上。
    (六)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区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办公室,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七)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南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1、南明区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南明区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6届贫困毕业生免除报名费申请表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示例
    4、专业目录
随便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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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9 1: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