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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招聘见习生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职业见习人员主要从事档案整理、移交、查询利用等工作。 二、基本要求 1、厦门本地生源普通高等院校待就业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往应届均可); 2、专业不限。 三、工资待遇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13〕217号)文件执行,1980元/月。 联系人:周璐璐 咨询电话:6896026 简历请发至:hcqdaj@163.com 厦门市海沧区档案局 2017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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