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温州大学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温州大学拟面向鹿城区、瓯海区、龙湾区、洞头区事业全额拨款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公开选调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或技能以及其他条件; (四)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二、具体岗位及要求: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17年温州大学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选调办法与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2017年7月27日—8月3日 2、报名方式: 函件报名。 请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后发送至温州大学邮箱:00031123@wzu.edu.cn 邮件主题请标明:“×××选调温州大学×××岗位”字样,所有原件(包括照片)在资 格在复审时再提供。报名日期以电子邮件收件日为准,邮件收悉后会发送验证短信(未收到验证短信的,请电话咨询86598072)。逾期报名无效。 3、报名所需材料: (1)《温州大学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工作经历证明、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资格审查合格者,取得报考资格。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5、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核减招聘计划直至不开考。 (二)考试与录取办法: 1、考试 本次考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根据面试成绩,按选调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对象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其空缺体检、考核资格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对象,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相 关问题经查实确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其空缺资格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收到办理聘用手续通知书,要求在1个月内完成聘用手续办理。如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逾期办理或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五、查询网站:温州大学网站 www.wzu.edu.cn 温州人事考试网www.wzks.cn 咨询电话: 温州大学人事处86598072 温州大学 2017年7月25日 附件1:2017年温州大学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温州大学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工作经历证明 点击下载附件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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