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体检须知 1.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他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体检时,所携带的各类通讯工具须关闭并上交集中保管,体检结束后领取。在体检过程中,如发现考生随身携带、使用通讯工具的,按违纪处理。 3.体检人员家长、亲属、朋友等无关人员一律不得随同前往 体检医院,更不得与工作人员私下接触,一经发现,以违纪论处。 4.体检期间,应聘人员的体检表按分组由引领员统一保管,个人不准携带。 5.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6.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8.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聘用;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9.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10.应聘人员体检期间要服从指挥,不准私自离队,不准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的姓名或作任何的暗示,如经发现或举报按作弊处理。 11.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请按有关规定办理。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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