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广西艺术创作中心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 ||||||||||||||||||||||||||||||
内容 | 广西艺术创作中心成立于1985年1月,2014年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自治区文化厅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意见的批复》(桂编﹝2014﹞115号)定为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区艺术创作工作,联系区直文艺剧团和区文化行政部门艺术创作单位和专业团体。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服从工作安排; (四)具有刻苦钻研、爱岗敬业及团队合作精神;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适合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及条件
注:专业设置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7年版)执行。 五、考试 拟聘岗位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自治区文化厅同意,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方能开考。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主要针对招聘岗位的特点,测试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专业知识、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笔试时间:2017年 月 日上午9:30—11:30时(暂定)。 笔试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笔试结束后3-5个工作日内向考生提供个人笔试成绩和岗位排名查询,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我中心将在公布当日进行电话通知。 笔试按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线(含60分),未达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计入总成绩。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领悟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面试按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线(含60分)。未达60分者视为考试不合格,不具备总成绩汇总资格,不得进入考核阶段。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并于次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网站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及排名。因考生缺考面试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需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含)以上(即70分及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达不到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三)总成绩计算 以总成绩作为考生最后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考核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广西艺术创作中心办公室人事财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 七、体检 从考核合格人员中,按岗位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广西艺术创作中心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如考核和体检不合格则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八、确定拟聘人员 广西艺术创作中心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考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需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人才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自治区文化厅审核后,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 九、办理聘用手续 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十、纪律监督 本次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招考咨询电话:0771-56236475625633 联系人:杨统兴(182****2129) 廖小珊(138****5562) 监督电话:0771-5626612 广西艺术创作中心 2017年 8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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