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玉林市福绵区发展和改革局招聘公告 |
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福绵区发展和改革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3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好,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专业要求: (1)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国民经济学、发展经济学; (2)本科: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国民经济管理、经济学、土木工程、建筑学。 5.18-35周岁(1982年8月22日-1999年8月22日出生),身体健康,性别、户籍不限。 三、工作内容 1.国家投资政策、产业政策研究; 2.重大项目策划包装; 3.投资项目管理;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空间功能规划、县域经济规划与管理。 四、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8月3日—2017年8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节假日休息); 3.报名地点:福绵区发展和改革局(地址:福绵区天河路北(福绵区档案馆三楼)); 4.报名要求:报名时需填写《福绵区发展和改革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可在本公告附件下载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须带身份证、学历证 (原件、复印件一式2份)及近期免冠2寸白底彩照2张。 五、聘用办法 1.初审: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对通过初审的报名人员通知面试时间、地点。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根据面试结果按1:1比例组织应聘人员进行体检。 4.考察与政审: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合格后按程序进行公布聘用名单。 5.聘用:如出现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不予以聘用,对体检合格及政审合格的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聘用人员福利待遇 被聘用人员的月工资待遇按福绵区财政局核发标准执行。 七、聘用后管理 1.新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被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期为1年,实行一年一签,以后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聘用年限。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3.被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报名咨询电话:0775-2200706 联系人: 谢超艳 传真电话号码:0775-2200907 本公告解释权归玉林市福绵区发展和改革局。 玉林市福绵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8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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