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海西州招聘中小学教师和医务人员笔试成绩公布及进入现场资格复审工作通知 |
内容 | 各位考生: 现将参加2017年海西州中小学校教师和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笔试成绩进行公布,并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笔试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为:8月4日至10日;未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笔试成绩通过“个人笔试成绩查询”链接自行查询。现将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7年8月14日至8月15日,逾期视为自愿放弃。 二、资格复审地点 海西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44、45窗口(德令哈市河西环城路与经1路三段交汇处,州职校西侧)。 三、有关要求 1、凡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可提供户籍部门出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笔试准考证、户口簿、毕业证、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2、按“少数民族”享受加分的考生要一并进行加分条件审核,凡不符合加分条件的,要取消加分并重新排列名次。 3、获取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认证报告。 4、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学历证明中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学历教育类别、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何年何月可取得毕业证书。学历证明须加盖所在学校公章,加盖科系公章的证明不予认可)。 5、按照《公告》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按要求提供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所在地区组织人社部门)在2017年7月3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否则,将取消招聘资格。 6、按照《公告》要求,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比例的按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进入资格复审(其中:教师岗位最低分数线为60分、卫生岗位最低分数线为40分)。 7、各招聘岗位出现放弃(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出具弃权承诺书,请考生将弃权承诺书及时发传真至0977-8222882),资格审核不符合的考生,按照招聘岗位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成绩递补一次。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招聘信息发布。 8、报考教师岗位藏汉双语岗位的,藏汉双语能力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一、个人笔试成绩查询(点击此处查询) 二、教师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示(点击此链接查看) 三、卫生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示(点击此链接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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