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杭州市萧山区农机水利局选用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杭州市萧山区农机水利局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委研究,决定选用事业编制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用单位、岗位及人数 萧山区河道管理处,专技岗位,财政补助事业人员1名。 报名人数与选用指标未达到2:1比例时,则取消选用计划。 二、选用条件 1.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各级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服务年限满2年及以上(含试用期),其中在镇街事业单位服务年限须满3年及以上(含试用期),且历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7月31 日;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水利类或工程类; 3.如报考人员为萧山区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婚人员须为萧山户籍或萧山生源(不含大江东),已婚人员须配偶工作单位及户籍均在萧山(不含大江东); 4.选用人员要求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扎实,表现优秀,身体健康; 6.符合选用单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选用人员符合商调条件。 三、选用程序 本次选用工作按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局党委研究决定、公示、办理商调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在萧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萧山人才网、萧山农水网发布选用公告。 (二)报名方式:采用邮箱报名方式。在公告上下载《杭州市萧山区农机水利局公开选用事业工作人员报名表》,按要求认真填写后在规定时间内传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377451521@qq.com)。报名时间为2017年8月7日至8月11日。 (三)资格审查:根据选用对象和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者,由我局发送书面(或电话)通知,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需提供①报名表;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④录用审批表复印件;⑤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照二张;⑥萧山区外未婚人员需提供萧山户籍或萧山生源证明,已婚人员须提供结婚证、配偶工作单位参保证明及户籍在萧山的证明;⑦相关奖励证明;⑧相关岗位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面试、考察:由萧山区农机水利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和办法另行通知。根据面试成绩,按选用人数的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五)公示:根据考察情况,经综合评估和研究后确定拟选用人员,并在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萧山农水网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经调查属不实的,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选用资格。 (二)报考者务必得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方能报考。 (三)为避免信息丢失,请在邮件发送后,及时与萧山区农机水利局人事科联系,联系方式详见公告。 (四)选用人员工作岗位需服从分配。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杭州市萧山区农机水利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2623034、82621382。 杭州市萧山区农机水利局 2017年8月7日 附件:杭州市萧山区农机水利局选用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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