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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眉山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程序的通知》(眉市编办发〔2015〕50号)规定,我局经过公开发布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并经局党组研究,提出拟聘人员为王海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算。 拟聘人员基本情况:王海燕,女,1989年9月出生,四川眉山人,大学专科,毕业于内江职业技术学院。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公示对象拟聘资格。 社会监督电话:028-38283046。 本公告由眉山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解释。 眉山市城乡规划局 2017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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