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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7年8月8日-8月16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市卫生计生委     通讯地址(邮编):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94号(300070)     电话:022-23337653     联系人:董老师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17年8月8日     2017年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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