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阜阳颍上县刘集乡招聘公告 |
内容 | 为更好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根据当前工作需要,颍上县刘集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扶贫办工作人员及村级扶贫专干,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 2.坚持试用考察制度。 二、招聘计划 拟公开招聘16人。 三、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2、服从乡党委、政府的岗位调剂、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 3、遵守法律法规和政府相关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工作保密职责、接受保密监督; 4、熟练运用计算机设备和办公自动化软件;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无违法犯罪记录。 6、本乡镇者优先。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经党委、政府相关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4.本乡在职扶贫专干不得报考; 5.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四、招聘细则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派遣证)、户口本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二)报名时间:2017年8月9日—9月8日 (三)报名地点:刘集乡政府党政办(乡政府南一楼) 刘集乡扶贫办(原计生办一楼) (四)报名电话:0558-2829225 0558-2829529 联系人:李玉洁18726229996杨高程13956785116 (五)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纪检、组织、扶贫等部门对报名者资格进行审核,党委会研究确定面试考察入围名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后择优录用,乡党委会研究后分配到扶贫办及村(社区)就职。 (六)经面试合格后,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合格后正式签署聘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实行一年一聘,经年终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聘用期间工资待遇暂时按照基本工资1500元/月,绩效工资500元/月考核发放。已聘用人员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组织管理的,招聘单位可以随时解聘。 五、其他 1.应聘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取消应聘资格,已录用的解除劳动关系。 刘集乡人民政府 2017年8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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