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第36号丽水市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中心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规定,丽水市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综合文字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市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中心是(丽水市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全额拨款,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具有两年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综合文字岗位工作经历; (三)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招聘岗位的工作需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17日以后出生); 四、选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丽水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网站(http://xzsp.lishui.gov.cn/)。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7年8月17日(正常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丽水市审管办(人民街649号)506办公室 咨询电话:2090204、2090230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从本《公告》发布网站下载并填妥《报名表》(详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及当地组织或人力社保部门初审并签署同意意见后,持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及能代表本人水平的综合文字材料3篇(领导讲话稿、调研文章、汇报材料各一篇),到报名点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 经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择期通知考试。 (三)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注重对考生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个性特征、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考试成绩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其他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本次招聘工作由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丽水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共同组织实施,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丽水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 本公告由丽水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 2017年8月8日 附件:丽水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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