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珠海市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招聘综合治税协税员公告 |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综合治税协税员,现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招聘人数及待遇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资格条件、招聘人数及待遇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方式:网上报名,将报名资料①②③④电子文件发送到报名邮箱3574902770@qq.com; 2.时间:2017年8月14日; 3.报名资料: ①《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综合治税协税员报名表》(见附件1); ②身份证; ③学历证(学位证)(2017年毕业的全国普通高校应聘者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④近期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1张。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电话通知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侧重考察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面试合格的人员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面试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于面试结束后2日内电话通知。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职工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三、聘用 聘用人员与珠海市南方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二年,由派遣公司负责发放待遇。 四、其他 (一)咨询电话:0756-2525182(珠海市香洲区地税局,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8月13日 附:《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综合治税协税员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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