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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百色市引进人才工作暂行规定>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百人才办〔2015〕1号)的有关规定,经自治县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将常艳娥同志作为高层次人才引进我县工作,现将常艳娥同志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7年8月20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自治县党委组织部人才科(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33400;联系电话:0776-8202171)。 常艳娥,拟引进到隆林中学工作。 群众如实反映拟引进人选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中共隆林各族自治县委员会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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