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一、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未因违反计划生育、综治受到处理;
 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年龄40周岁以下(文字能力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6、有意长期从事地方志工作者。
 二、招聘专业:
 文科类专业(若理科类专业的文字能力突出者亦可)。
 三、招聘方式:
 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发至xlqfzw@163.com;咨询电话:2321143;
 区方志委经初审后通知符合条件者现场笔试、面试确定人选
 四、待遇及用工管理:
 1、人事关系通过区劳务派遣公司派遣。
 2、录用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每月2200元;正式聘用后视具体情况确定工资,并按劳务派遣公司的标准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被聘人员食宿等条件自行解决。
 五、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8月25日;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岩市新罗区方志委负责解释。
 新罗区方志委
 2017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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