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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公开招聘执行辅助人员公告后,已完成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现将考试方式等公告如下: 一、考试方式 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17年8月24日(星期四)上午9:00—10:00。 笔试地点:杭州师范大学附属桐乡市实验中学(八中,振东新区康民路370号,市教育局东侧)。 笔试主要内容为:时事、综合知识、法律知识、言语理解、判断推理、数量关系等。 笔试试卷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共50题,每题2分,满分为100分。 参加笔试时,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迟到15分钟及以上者,取消考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对象确定方式:根据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第30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对象。 面试主要考察面试对象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工作能力、职位匹配性等。 面试时间和地点,待按笔试成绩确定面试对象后,另行书面通知。 特此公告。 桐乡市人民法院 2017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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