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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经考试、考核、体检等程序,现将拟聘用人员何明洪、滕黄观等同志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7年8月29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我单位(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如实举报拟聘用人员有关问题的将受法律保护。 公示时间:2017年8月21日至8月29日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来宾市盘古大道123号市房产管理局 邮政编码:546100 监督电话:0772-4251701 附件: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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