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海北州招警考试政审工作通知 | |||||||||||||||||||||||||||||||||||||||||||||
内容 | 根据省公安厅关于2017年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人民警察政审工作的要求,现将海北州2017年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人民警察职位政审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审时间:2017年8月23—8月25日。 二、政审地点:海北州公安局政治部。 三、注意事项: 1、请各位考生自行下载并填写《省级统一招考人民警察政审表》(现实表现有工作单位的填写在工作单位表现并盖章,没有工作单位的填写居委会或者村委会现实标准并盖章;家庭成员现实表现填写至少三代,可附表,派出所审查意见一栏要写清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有无犯罪记录并加盖派出所印章)填表仍不清楚请联系海北州公安局政治部。 2、进入政审考察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学籍档案,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人事档案。如需开具调档函的考生,请确定本人的档案存放单位,于8月21日-8月25日期间联系海北州公安局政治部开具调档函。 3、政审时需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父母身份证、户口簿、政审表、个人学籍(学信网)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政审,不按期参加政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政审考察资格。 4、所有进入政审考察的考生,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5、进入政审考察的考生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如因考生本人原因造成无法联系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己负责。 联系电话:0970-8642310(海北州公安局政治部) 附件:海北州2017年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政审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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