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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市编委办、市卫生计生局批准,胜山镇卫生院决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 药剂士1名。 二、招聘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24日及以后出生); 2、药学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取得药学初级士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4、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4日-2017年9月5日,上午7:30-11:0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胜山镇卫生院前门诊三楼315办公室。 3、报名时须随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贴有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的报名表(见附件)。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及面试均采用100分制,合格分为60分。 笔试为药学相关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笔试成绩前三名进入面试(末位并列的同时入围,不足的按实际人数)。 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自我认知等。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因放弃面试而空缺的面试名额,不再递补。 根据折合总分高低排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总分相同时,笔试得分高者列前。 (三)体检 体检由胜山镇卫生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因放弃体检而空缺的名额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分高低排序进行递补。 (四) 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不符合招聘要求的考察结果为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得分高低排序递补进入体检、考察。 (五)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联系电话:58990939,联系人:成女士 慈溪市胜山镇卫生院 2017年8月24日 点击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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