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焦作修武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招聘公告 |
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县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招聘14名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以下简称:社工)。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纪律观念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心理素质,自愿从事社区矫正工作;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能够操作办公软件;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口齿清晰,会讲普通话,无残疾、无传染病、无纹身、无重听、无色盲,具备工作需要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担任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邪教组织、非法组织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法犯罪和纪检监察立案尚未查清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其他不适宜从事招聘岗位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 2017年8月29日至8月30日 2、地点:修武县司法局办公楼二楼政治处(竹林大道137号) 3、报名时所需携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3)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蓝底); (4)报名登记表。(网上下载) (二)笔试及技能测试 内容为《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基础公文写作和办公软件操作等共100分。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人数的1:1.5比例参加面试。内容为答辩,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应变能力和仪表气质。 (四)体检 参照招警体检标准执行,以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人数的1:1.2比例入围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五)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政审由司法局负责。 (六)考核管理 由修武县司法局进行日常考核和管理,实行半年考核,不称职或严重违反机关规章制度的,予以辞退。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若招聘过程中,某一环节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下一环节。 三、 工资待遇 社工的工资待遇不低于修武县当年最低工资标准(2017年为1450元),并缴纳各类社会保险。具体事项由司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1- 7110148 0391- 7190455 修武县司法局 修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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