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吉安县地方税务局招聘协税员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税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吉安县地税局协税员3名。 二、招聘条件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没有违法违规并受过处理的不良记录;愿意从事地税协税工作。 2.专科以上学历,专业限财经类(包括财政、会计、税收、金融等)或文秘类(汉语言文学、新闻学、文秘等)。 3. 五官端正、仪表端庄、口齿清楚,年龄在20-35周岁,性别不限,身体健康。 4. 有较好的计算机操作技能,熟悉excel和word等常用软件的操作,具有较强的独立写作能力、较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5. 热爱工作,责任心强,服从组织调配。 6.有税务从业经历或文字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8月24日— 8月31日止。 2.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吉安县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3.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身份证及学历证书(原件和一份复印件)、报名表2份、一寸免冠近照2张、代表本人写作水平的文稿2篇。 4.资格审查:报名时携带的材料应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二) 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机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机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20%。 1.笔试内容:税收基本知识、计算机和写作知识。 2.按拟聘用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根据报名情况,县地税局在资格审查的基础上,组织相关考察组对报名人员进行笔试和机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录用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择优录用。 四、人事关系 录用人员人事关系由劳务派遣公司按劳务派遣办理,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待遇从优。 未尽事宜,可与吉安县地税局办公室联系。咨询电话:0796-8441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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