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招聘泰州市靖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编外人员简章 |
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派遣至靖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所属部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6名,从事路面执勤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需符合以下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 (2)自愿从事交通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本市户籍,年龄在30周岁以下,男性身高175厘米以上; (4)报考人员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普通话标准,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 (6)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劳动教养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的; (7)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根据“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等步骤组织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组织报名前通过靖江人才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信函、网上、电话等方式报名。 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为:2017年9月4日至9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地点:靖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行政楼四楼421综合科(2)室。 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驾驶证、退伍证等相关证明(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红底彩色照片3张。 3、报名注意事项: ⑴ 报名人员经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靖江市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⑵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和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真实、不准确,一经查实,即取消笔试、面试或聘用等资格; ⑶ 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本次招聘工作小组研究确定开考方式。 (二)综合考试 本次考试为综合素质测试,采取面试、笔试(道路交通安 全法律法规)、体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满分100分计算,面试占30%、笔试占30%,体能测试占40%的比例,构成应试者的总成绩。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三)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遇同分的,由本次招聘工作小组加试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因体检不合格者出现缺额,将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四)政审 体检合格者参加政审,政审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聘用 政审合格者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靖江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3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发放《聘用通知书》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所属部门工作。对派遣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将组织业务培训,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后待遇按照《靖江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如为社会在职人员的,其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或劳动纠纷,概由其本人负责处理。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4832108,80292150 靖江人才网网址:www.jjrc.net 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 2017年8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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