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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2017年平阳县卫生计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平卫发〔2017〕141号)文件规定,现将平阳县卫生计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体检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15〕1号)规定,体检不合格人员,可在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平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提出复检申请,否则视为放弃复检资格。(咨询电话:0577-58111371)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8月31日 附件:2017年平阳县卫生计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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