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 |||||||||||||||||||||||||||||||||||||||||||||||||||||||||||||||||||||||||||
内容 |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上海市环境保护局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上海市设立最早、规模最大、专业最全,集环境科学、环境规划、环境生态、环境评价、环境污染控制技术与工程设计、工程实施于一体的综合性专业机构。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 号]和《关于深化简政放权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试行)》(沪人社规〔2017〕6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热爱环保事业、诚实守信、身体健康。 3、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学习能力及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条件、工作经验及能力条件。 5、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招聘程序 1、公开报名 提交书面材料:《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本人签字)、本人身份证(外省市社会人员还需提交居住证)、学历学位证书、职务职称证书聘书、获奖证书、参与课题及论文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书面材料请寄至公告下方联系地址。(材料送达视为报名成功) 下载并填写《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将电子版发送至公告下方邮箱。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9月22日 2、审查应聘人员资格 根据岗位应聘条件,招聘工作组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筛选和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准考通知。 3、笔试 根据不同的岗位要求,组织相应的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的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每个岗位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参加面试的人员不另行通知。 4、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同时进行环境类专业英语口试。 5、体检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根据招聘岗位职数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或用人单位提出具体要求),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6、考察 由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公示和聘用 通过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聘人员将在“21世纪人才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者,经审批通过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根据事业单位干部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相关待遇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享受相应职务级别待遇,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陈老师 64085119-1413 钱老师 64085119-1420 监督电话:64759806 邮箱:qiancy@saes.sh.cn 联系地址:上海市钦州路508号组织人事科 邮编:200233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2017年9月6日 附件:应聘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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