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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2017年宁波市第十九届高洽会市财政局(地税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
附件 |
1、2017年宁波市财政局(地税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宁波市财政局(地税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
咨询方式 |
87188147 |
报名时间 |
2017年09月23日(上午9:00-下午14:00),9月25日至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
报名方式 |
09月23日在宁波市第十九届高层次人才引进洽谈会宁波市财政局(地税局)下属事业单位设摊展位现场报名;9月25日至26日在宁波市财政局(地税局)11楼会议室报名(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 |
资格初审 |
招聘单位人事部门将在报名现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 |
资格复审 |
面试前,将对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试程序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招聘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地点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参加资格复审: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提供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面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推荐表和学生证;2018年毕业的港澳、国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国(境)外学籍证明)。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 |
面试内容 |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测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的综合知识或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考生按《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参加面试。 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