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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7年度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要求及安排,覃阳同志经考核、体检合格,符合聘用条件。经研究决定,拟聘用覃阳同志为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2017年9月19日至2017年9月27日)。对拟聘用的同志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7年9月27日前邮寄或直接送我单位(邮寄地址为:柳州市城中区解放北路1号;邮编:545001,电话0772-2832725),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附件:公示名单 柳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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