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格尔木市消防支队招聘文职雇员公告 |
内容 | 格尔木市公安消防支队现面向社会征招10名消防文职雇员公告在西宁都市报上发布,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在9月20日整理,请及时查看。 因工作需要,格尔木市公安消防支队现面向社会征招10名消防文职雇员(以下简称“消防文员”)。现公告如下: 一、工作性质 消防文员是经政府批准,由公安消防部门面向社会公开招收、选聘,辅助公安消防部队从事文秘、新闻宣传、公文起草、档案管理、执勤备战、辅助执法及相关内勤工作,遵守消防部队的规定和纪律,实行临时聘用合同管理。 二、资格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消防事业,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自愿从事消防工作。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官兵报考者学历可放宽到高中),有较好文字写作功底、口头表达能力以及计算机应用能力,法律、建筑工程、新闻、通信、文秘等专业优先。 (三)年龄18至35周岁(男女不限),相貌端正,举止大方,身体、心理健康,无传染性、慢性疾病,无不良嗜好。 (四)入职后签定聘用合同,二年内不得辞职。聘任期间,依法服兵役的,可以提出辞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三、工作地点 格尔木市公安消防支队及所属四个消防大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10月15日下午18:00止。 (二)报名方法、途径 1、现场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大学期间获奖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1寸证件照3张,到格尔木市公安消防支队填写《格尔木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文员报名表》和《格尔木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文员政治审查表》(联系人:陈从于、魏巍;电话:0979-8428895、18909799368、17709798152;地址:格尔木市黄河中路15号市消防支队二楼工程审核科)。 2、网上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1寸电子版照片、《格尔木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文员报名表》和《格尔木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文员政治审查表》扫描件各一份发送到122213868@qq.com邮箱,进行网上报名。获取报名表与政治审查表请与陈从于联系,电话:0979-8428895,18909799368。 报名结束后,我支队将根据报名对象提供的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参加考试,参加考试人员具体名单及考试时间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1、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基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常识(宪法、消防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青海省消防条例、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和公文写作,满分为100分,报名后将提供考试复习内容。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仪表举止和综合素质。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确定面试对象。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录用标准(试行)》执行,由格尔木市公安消防支队统一组织,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费用自理。 (五)政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格尔木市公安消防支队进行政治审察,审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六)拟聘公示 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格尔木市门户网”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与格尔木市公安消防支队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具体派遣岗位、劳动报酬、派遣期限根据劳动合同约定。 五、待遇 1、基本工资每月2500元/人(含四险); 2、工作期间统一配发制式服装; 3、参照国家机关实行8小时上班制,节假日正常休息; 4、录用后每年享有不少于15天的休假。 六、其它事项 1、考核通过,接到通知者,试用期3个月(含培训时间),试用期工资为基本工资的80%,试用期考察合格后正式录用。 2、本公告由格尔木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格尔木市公安消防支队 二o一七年九月二十日 |
随便看 |
|
在线学习网考试资料包含高考、自考、专升本考试、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企业人才招聘、银行招聘、教师招聘、农村信用社招聘、各类资格证书考试等各类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