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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南府发〔2006〕52号)和《2016年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第三批拟聘用梁红玲等1名同志(附件)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如对拟聘用人选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招聘主管部门)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7年10月9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隆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7年9月25日-10月9日 邮寄材料送达地址:隆安县城厢镇城南路14号隆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301室,邮政编码:532799 监督电话:0771-6522631、0771-5556615 附件:隆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 隆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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