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若干名: 一、招聘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亲和力; 3、具有团结协作精神,能服从工作岗位在特殊情况下的调配和安排。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
招 聘 职 位 |
招聘 人数 |
所需资格条件 |
最高年龄 |
性别 |
户籍 |
学历类别 |
最低学历 |
专业要求 |
其他 |
临床医师 |
2 |
45周岁 |
不限 |
不限 |
全日制 |
中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类 |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
口腔医师 |
1 |
45周岁 |
不限 |
不限 |
全日制 |
中专及以上 |
口腔医学类 |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
社区 护理 |
2 |
35周岁 |
女 |
泉州 |
全日制 |
中专及以上 |
护理或助产专业 |
取得护士执业资格 |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20日至2017年9月30日; 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石狮市灵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楼办公室(如无法到现场报名,可将相关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邮箱53240457@qq.com); 3.报名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石狮市灵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外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等。 (二)考试形式:考核方式采取面试进行。命题形式均为主观题,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线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不予录用。 (三)体检:按1∶1的比例,组织拟聘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文)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考生在校或在原单位各方面的表现及遵纪守法、计生、综治等情况。 (五)聘用: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决定拟聘用人选,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面试内容 (一)医学基础及相关专业知识; (二)医学伦理学; (三)沟通能力。 五、联系方式 地址:石狮市灵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邱仔雪 联系电话:0595-88568728 《石狮市灵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外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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