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因工作需要,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拟招聘合同制新闻采编人员一名。招聘条件如下: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新闻事业。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协调沟通能力。 2.专业不限,大专以上学历,新闻或中文相关专业毕业或曾在各类媒体单位从事新闻采编工作、实习的人员优先录用。有新媒体运营工作经验的优先录用。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 有意应聘者,将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发表作品等材料发送至1654132724@qq.com邮箱。报名结束后,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参加笔试、面试,按照综合成绩确定试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转正,年收入约6万元(含缴纳的社会福利保险等)。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0月8日。 联系人:马警官0579-82190229,13868968989。 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 2017年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