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7年眉山市彭山区公开考试招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四批拟聘人员
 张文同志办理审核确认手续的通知
 2017年眉山市彭山区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四批拟聘人员张文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现就拟聘用人员办理审核确认手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确认时间及地点
 由区人社局电话通知。
 二、报到所需材料
 (一)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原件;
 (二)受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
 (三)请考生务必准时报到,逾期未到,视作自动放弃。
 本公告由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8)37627056。
 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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