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绍兴市新昌县招用社区工作者公告 |
内容 | 为切实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促进社区建设,根据《中 共新昌县委办公室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的意见》(新委办〔2016〕102号)规定,新昌县社区工作协调小组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新昌县社区工作者公开招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用计划 2017年新昌县公开招用社区工作者13名。 二、招用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社区工作。 (2)具有新昌县常住户口(以2017年10月12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要求18周岁至35周岁(1999年10月12日-1981年10月12日)。 (4)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时间、地点、资料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2日上午8:30至下午16:30。 报名地点:县民政局二楼会议室(横街15号)。 报名资料: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等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须按规定填写《新昌县公开招用社区工作者报名表》,一式两份,并交近期一寸同底正面免冠照片3张。 四、笔试、面试、体检、考察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和科目为:2017年11月4日上午:9:00-11:30《综合基础知识》。《综合基础知识》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不指定参考用书。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初级职称的笔试成绩加0.5分,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中级职称的笔试成绩加1分。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用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不足1︰2按参加笔试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少于招用计划数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用计划。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3、体检: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有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则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 体检参照事业单位招聘体检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4、考察:体检合格者参加考察,考察参照事业单位招聘考察的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如考察不合格的或本人自愿放弃考察的,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体检、考察。考察由招用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在招用过程中,如出现单位和个人有关信息、提供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等违反招用政策规定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办理招用 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招用人员,向社会公示后,由新昌县社区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招用人员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社区。 招用人员性质为劳动合同制职工,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由所在街道负责签订劳动合同。在合同用工期间薪酬、福利待遇按现有专职社区工作者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86621900 新昌县社区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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