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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高镇政府工作需要,经镇政府研究决定,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人数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4名。岗位:河长办工作人员。 二、工作职责 (一)负责镇内黑臭河涌治理的协调、督办、检查和考核工作,负责“河长制”的实施工作; (二)负责河涌、水库、水利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维护; (三)参与三防巡检、抢险、值班等相关工作,适合男性。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三)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能熟练使用office、autocad等办公软件,熟悉水务工程建设程序、政府采购及招投标基本程序知识,具备合同管理知识、具备分析各类工程图纸能力; (五)具有c1或以上驾驶证; (六)服从聘用单位的工作岗位调整; (七)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处理、处理未完结、处理完结未满5年的人员,不予聘用。 (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四、工资待遇 按《江高镇合同制员工管理试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7年9月27日至2017年10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二)报名地点:江高镇组织人事办公室(江高镇江府路1号办公楼二楼212室); (三)联系人:谢先生,联系电话:37322916。 六、报名要求 (一)现场填写《江高镇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本人签名确认; (二)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 (三)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明、广州市计划生育证明、驾驶证、半年内体检报告及所报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四)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将另行通知考试时间。 七、考试形式和内容 (一)考试根据报名人数情况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考官由用人部门负责人、组织人事办干部、纪检监察室干部组成,一般考官组人数不少于5人。考试主要测评应试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实际工作能力等基本情况; (二)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江高镇组织人事办公室 2017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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