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平阳县纪委、县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常委会研究等程序,拟录用下列人员。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平阳县纪委、县监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17年9月29日起到2017年10月11日止,共5个工作日。 4、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 县纪委干部室:63721567。 中共平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平 阳 县 监 察 委 员 会 2017年9月29日 附件:县纪委、县监委公开选调拟录用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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