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宁波慈溪市第六人民医院招聘编外护士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经市编委办及市卫生计生局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护士3名。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能服从上级安排。 2、慈溪户籍(以1987年10月16日户口所在地为准),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 3、护理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执业护士资格或执业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4、身体健康,仪表端正,能适应护理岗位工作。 5、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6日—10月17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联系方式:慈溪市第六人民医院(青少年宫南路100号)人事科(2号楼7楼713),联系人:周女士、朱女士,联系电话:63910313。 3、报名时须随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护士资格证书(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彩色近期免冠照1张。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与操作考相结合的形式,其中笔试占50%、操作考占50%,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及操作考均采用100分制,合格分为60分。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主要测试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按招聘计划数2倍确定操作考对象(末位并列的全部入围)。操作考为浙江省50项护理操作为主要内容。根据折合总分高低排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分数相同时,按操作考试得分高者列前。 (三)体检 体检由慈溪市第六人民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因放弃体检而空缺的名额按总得分高低排序进行递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不符合招聘要求的考察结果为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得分高低排序递补进入体检、考察。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待遇按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标准执行。 慈溪市第六人民医院 2017年10月9日 点击附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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